黃教授於台灣法學雜誌第202期(2012年6月)發表了一篇關於國際法議題的文章:
主題:「東帝汶案:國際法院的地位、組織與程序 Case Concerning East Timor (Portugal v. Australia), Judgment of June 30, 1995, I.C.J. Reports 1995, p. 90.」
上期文章:[期刊論文]原住民法與市民法的衝突─論非線性憲法結構下特殊權利的地位